在深圳呆了六年,有一个群体是我最最讨厌的——房东。
如果说深圳这几十年的发展成绩是这座城市的光鲜面,那那些到处张贴小广告的房东就是这座城市的阴暗面。
按理说他们给我们这些没有房产的人提供了遮风挡雨的地方,他们应该是一个很好的角色,但是在和房东交往的过程中,任何一个租客都能体会到房东那种令人恶心的一面。
房租,水电费,管理费什么的这些都写在合同上,双方都签字表示同意,租客也并无什么意见。
但是我就碰到了两个令人十分恶心的事情,虽然钱不多都是几块钱,但是从这几块钱的小时里面,可以看到这个房东是多么的黑心贪婪,令人作呕。
上次那个房东经常在没有打招呼的情况下私自进入租客房间,问他为什么,得到的必然是“要租就租不租就滚”这样的答复,最让人恶心的是每次用手机支付交房租时,房东都会提出要千分之一的提现手续费,如今移动支付这么方便,无论是大商场超市,还是路边小摊用手机付款从来都没有出现过收手续费的情况,更何况支付宝或者微信支付也都可以直接消费并不需要提现。
这次是房东在根本没有通知的情况下私自加收一度电费,在我询问她为什么每个月用电数量都会+1,她回答说这是电表损耗费
,一看到电表损耗费
这个条款我就气不打一处来,合同里面根本没有这一条,她却私自加收,更何况居民用电从6.8-9.8阶梯收费,她加收到1.5居然还贪婪那多加一度电费钱,其贪婪之心可见一斑,更让人气愤的是在我询问为何加收时,她居然说电费他们每个月都要倒贴,这样来往几次房东就不耐烦的说嫌住的不舒服就搬出去。
其实说到底,还是自己没有房子才需要租个地方,如果自己有房子,谁愿意和那些吃肉不吐骨头的人来往?远离那些令人恶心的房东也是我不断奋斗的目标。